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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18日 星期二

為「音樂劇」設獎的芻議

  「如果音樂是音樂劇的靈魂,那麼詞就更是音樂的靈魂。因為一個音樂劇如果沒有了詞,便不成立的。所以,將來可以考慮設一個Best Score的獎項,把曲與詞放在一起,那就是最完美了。」這是高世章在應屆香港舞台劇頒獎禮上,獲得「最佳創作音樂獎」時的得獎感言。 
  事實上,世章和我自二○○三年的音樂劇《四川好人》開始,至今已經合作了三齣音樂劇(其餘兩齣為《白蛇新傳》及《頂頭鎚》)。幸運地,三個作品均取得不錯的成績,給我們很大的鼓舞,也令我們再有更大的信心,以香港的語言去繼續合作創作音樂劇。這幾年間,我們不時會討論到的問題是—音樂劇本質上是「詞曲」並重的藝術形式,「香港舞台劇獎」的設獎清單現時傾斜於音樂,到底能否正確反映本土音樂劇的發展?進一步想,一個圓滿的劇界年度總結,到底要怎樣開列,才能給予本土音樂劇一個正式的位置?說到底,「音樂劇」這劇種目前在香港舞台劇獎裡還是「妾身未明」,世章今年得獎時有感而發,提出設立「Best Score」之議,其實只是一個討論起點。 

  承接世章的感言,我或許先在此說一說「Best Score」。 
  所謂Score,就是那份已完成的「樂譜」,裡頭當然不是單有音樂,也包括歌詞。試想像若「音樂劇」的歌曲沒有了歌詞,那將會是另一個面貌。歌詞為歌曲賦予觀眾可聽的意義,令作曲家原來隱伏於旋律下的情緒思維,以文字呈現,達到一個讓觀眾一聽便可感。試想像若《孤星淚》裡的那首《Castle on the cloud》若缺了歌詞,那可能只是一首童話故事一樣的歌曲,有了「There is a castle on the cloud, I want to go there in my sleep」這些字詞,聽者很容易便感受到那可憐的小女孩孤苦伶仃的心情。音樂劇的作曲與作詞根本是二而為一,難分彼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故此,百老匯的東尼獎裡,早就設有「The Best Score 」一獎,而這個獎獲提名的一律是詞曲並列。
  現在「香港舞台劇獎」根本沒有為「音樂劇」設獎,評審要提名要投票也就只能把音樂劇最顯眼的部分—音樂,當成是「最佳創作音樂」獎裡去處理。 其實翻開香港舞台劇獎的發展歴史,在開初辦的那幾屆,香港劇場根本就很少音樂劇上演,遑論本土創作的音樂劇了。所以那個「最佳創作音樂獎」的性質更近於戲劇配樂,例如音樂家喬芝達雲為香港話劇團《禁葬令》譜的音樂,黎草田先生為灣仔劇團的話劇《聊齋新誌》編的音樂,便分別在第一屆及第二屆香港舞台劇獎裡得到「最佳創作音樂獎」。 
  今年已辦到十八屆了,本土音樂劇的發展已經不同昨天。單看得獎的情況,音樂劇作品屢屢入圍競逐「最佳創作音樂獎」並且掄元,變相十八屆裡只有六屆不是由音樂劇作品奪獎,這說明了甚麼?就是單單以「最佳創作音樂」來評斷高低,音樂劇的複雜程度,無疑是容易獲得評審青眼。反過來,對那些單純以經營氣氛、情緒的背景音樂創作者,也不公平。故此,在音樂劇越趨普及的今天,在香港舞台劇獎裡設立一個新的常設獎項—「最佳原創曲詞獎」,而讓「最佳創作音樂」還原到戲劇配樂間競賽,未嘗不是一件圓滿的事。 
  劇協的舞台劇獎是本地業界最具規模的頒獎活動,宜及早新增「最佳原創曲詞獎」(Score)。除了因為東尼獎也是如此設獎外,若從獎項的獲獎成分去說,評審評鑑時真的可以只品鑑對相關的音樂劇作品的音樂,而完全放開歌詞在聆聽過程時的產生的作用?可以不聽歌詞,單純聽音樂嗎?若果曲詞難以分隔來品鑑,「最佳原創曲詞」應是對整個得獎作品最理想的概括。 當然,更理想的情況是,我們還會有「最佳導演(音樂劇)」、「最佳男女主角(音樂劇)」和「最佳男女配角(音樂劇)」等常設獎項。
   其實回顧過去的得獎名單,我們可發覺本土音樂劇創作真可說方興未艾,而且江山代有才人出。另外,翻開近年的演出劇目總表,除了大劇團,小型劇團及新進劇團也有演音樂劇。對比起十多年前,已不再是「池裡無魚」的局面了,當中還有不少年青作曲人加入行列。香港舞台劇獎既為業內有領導地位的年度總結,為音樂劇設立一些獎項,除了鼓勵同業,砥礪新進,更重要是向公眾展示行業的現況,展示香港的創作音樂劇其實已經發展到一個值得業界引以為豪的地步。 
  事實上,國內近年興起探索「音樂劇」,反觀我們香港彈丸之地,音樂劇的實踐要比國內走前得多。例如今天國內仍然有人懷疑把外國音樂劇填成中文來唱是否可行,但我們由上世紀八十年代已經開始做,到今天我們不會懷疑這個做法,只會討論填得好與不好,這不是一項成就嗎?
  所以,今天的本土音樂劇演出越趨普及和成熟,在香港舞台劇獎裡為「音樂劇」設立常設獎項正是時候。設立「最佳原創曲詞獎」只是起點。我們覺得,誰得獎,誰有提名,並非關鍵,最重要的是,透過設立獎項,來說明音樂劇已經在香港戲劇界生根,並正慢慢開花結果。要不然,待到國內同業設了獎,我們還在原地踏步對自己出品充滿懷疑,那時領先也變了落後啊。期望香港戲劇協會,以及香港舞台劇獎袞袞諸公能認真參詳。 




附件: 歴屆「最佳創作音樂獎」得獎名單 
第一屆:《禁葬令》:喬。芝達雲 
第二屆:《聊齋新誌》:黎草田 
第三屆:《遇上一九四一的女孩》:鍾志榮 
第四屆:《風中細路》:潘光沛 
第五屆:《人生唯願多知己》:杜雯惠 
第六屆:《少女夢》:何俊傑 
第七屆:《快感生活》:彼得小話 
第八屆:《始皇最後的日子》—梁漢威、馬永齡   
第九屆:《城市傳奇》—何俊傑 
第十屆:《紅》—鍾志榮 
第十一屆:《邊城》—鍾志榮 
第十二屆:《還魂香》—倫永亮 
第十三屆:《四川好人》—高世章 
第十四屆:《桃花扇》—羅永暉 
第十五屆:《流浪在彩色街頭》—何俊傑 
第十六屆:《白蛇新傳》—高世章 
第十七屆:《一期一會》—林一峰 
第十八屆:《頂頭鎚》—高世章 

斜體字者為「音樂劇」或「音樂劇場」 

(本文刊於2009年7月號的《AMPOST》雜誌)

2009年4月23日 星期四

德叔話齋:文雅易填,白話難為矣。


葉紹德先生仙遊。他在粵劇界是德高望重之輩,人稱德叔,他對推動粵劇編劇訓練不遺餘力,我有幸因香港大學的粵劇研究計劃之關係,認識到德叔。聽過他在八和會館講粵劇編劇的課。他最常掛在口邊的說話,就是—填典雅的、文藝的詞容易,填通俗淺白的詞是最難。他推薦我看白雪仙和新馬師曾演的《歌唱沙三少》,因為吳一嘯寫的曲詞淺白易明,卻又句句到位。可惜,現存可找到的影碟拷貝已殘缺不堪,看得一截截的,不甚暢快。他也曾大讚黎彼得的詞,因為合音之餘,又簡潔易明。音樂劇歌詞常常文白交錯,中間拿捏要講分寸。我們不時也遇到文白取捨的問題。不過有的時候,我,甚至是填詞的同行,自己填詞又文又白也不自知,或者依樣的交貨,讓演員在台上唱出來。究其原因?大概是自己習慣了而不覺有問題。 
說到文白的問題,其實頗複雜。有人指這是填詞大忌,甚至是不專業的表現,不可能算是好的填詞。文白夾雜是否一定要立判「死刑」呢?第一首粵語流行曲《啼笑姻緣》,正是德叔填詞的,歌詞云:「為怕哥你變咗心,情人淚滿襟。」「為怕」「淚滿襟」皆文,然而「變咗心」則是白了。但聽起來,卻自然流暢,風行一時。另外,黃霑先生有首《問我》,詞云:「願我一生去到終結,無論歴盡幾許風波,我仍然能夠講一聲,我係我。」,用現在的標準,「我係我」是白話口語,如果像前面的歌詞一樣那麼文雅,應寫「我是我」吧(其實「我是我」也合音的)。但《問我》一曲卻又人人感動,人人愛聽,一點也不覺他俗。
同行鍾志榮在《家庭保衛隊》裡有首名曲【炸菜肉絲麵】,內有一句:「炸菜肉絲麵,是我真正嘅朋友」,把文得可以的「是」跟白得可以的「嘅」放在同一句,又如何?另外,同行陳文剛兄在《流浪在彩色街頭》有【算吧啦】(推敲文意,大概應為「算了吧」,「算吧啦」是廣東口語,若再推敲,也應為「算罷啦」),該首歌詞云:「你塊面,黑過糞便……梗係成日練習至咁堅,規矩點可亂改變,天光天黑可否倒轉,我愚見,歎下茶先。」在大量白話中間夾一個「可否」,也算是文白夾雜吧。拙作《頂頭鎚》中有【甜到餾】一曲,歌詞云:「任競投落價,舉牌要邊件,追價不妨多添」當中有行話(落價、追價),更有白話詞組(邊件),當然,整體行文你也可以評之為文白夾雜。其實,連林夕也逃不過這五指山,《富士山下》就有:「苦心選中今天想車你回家」,句中的「車」字正是廣東口語。若果文白夾雜視為不合格,大概我們通通要再去「再培訓」了。
其實,上述例子在歌曲出現的語境是可行的,甚至乎聽者也不覺一個問題,可見文白夾雜也要看語境。 反而我覺得「歐化」語法,又或者是「畸胎中文」更要提防。例如:「作為一個填詞人,中文根基一定要好」句中的「作為」就是「歐化」語法,「畸胎中文」。中文四字詞有「所作所為」又或者「你的作為」,「作為」其實是「行為」咁解(哦,我又文白夾雜了),正確的用詞應是「身為」。陳雲先生在其大作《中文解毒》中說:「今日聽政客講『作為』,勿以為真的有所作為,都屬有為之士。中文惡性西化之後,往日的實詞『作為』,已作虛詞解。曾蔭權與梁傑,作為來作為去,其實大家都無所作為,都只是用同一個as來思考。英文的as,是含義模糊的文法虛詞,用之構思中文,因詞害意矣。曾氏煞有介事,擁官自重,應講『身為特首……』中文章句,首重虛實……虛實混淆,句法西化,浸染日久而不察,則中國固有之言語變味,固有之思想失真,此後,非西語不能漢言,無西法不成漢文,此謂之文化殖民。」我們給英國人殖民久矣,不知不覺以為自己掌握的中文是「好中文」,殊不知是早已「作為」洋奴的殖民中文了。那麼,填詞人又應否避免用這些殖民中文呢?我自己則是時刻警愓,除非我不知,或者要唱詞要突顯角色使用「奴性中文」,否則一定戒除。 德叔填詞更甚,原來他放棄填流行曲,是因為受不了要用白話文填詞,他認為填廣東歌,一是文言,要不就全白話口語。德叔抗拒填詞用白話文,大概是受不了用廣東話唱「的」「呢」「了」這些助詞,因為這不像廣東人的說話習慣吧。說到這一點,若果用德叔的標準(拒絕用白話文入詞),大概現時通行的音樂劇填詞人也要封筆去再培訓(「再培訓」這個也是殖民中文,為甚麼不說「重新訓練」呢?)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