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6日 星期四

信任



「冤屈」可以令一個人變成怎樣?看元雜劇《竇娥冤》可以略知一二。
張驢兒父子垂涎竇娥美色,要強娶竇娥,竇娥不從。張驢兒在羊肚湯下毒,準備毒死竇娥婆婆,誰知張父喝了湯中毒而死。竇娥在官府被屈打成招,成了殺人凶手。一肚冤屈無處訴,只有在押赴刑場時,對天咒罵。這是元代蒙古人統治下的中原社會唯一可以紓解心結的方法。同時,這樣的社會背景也就是文學史家筆下野蠻的、專制的、極權的社會。
不過,今時今日,你看「雷曼苦主」的請願、申訴鏡頭,可以更具體地感受冤屈。
「雷曼苦主」不只是因為畢生積蓄在錯誤投資下輸掉,而是他們還背負著人家對他們這樣的投資者那誤解。
曾幾何時,有不少負資產業主走上街頭,申訴特區政府的房屋政策,令他們的物業變成「負資產」。那時有人也會這樣指點—「幾可聽聞你賺錢的時候把錢回饋社會,現在樓價跌了,你們就來耍賴。」一言蔽之,就是「輸打贏要」。
「輸打贏要」自是可鄙。但實情呢?
從人情的角度看,真的「輸打贏要」去耍賴,擾攘一兩月,我還可相信。但半年,以致更長的時間,仍然在堅持「申訴」,那就不是一般了。要爭利,自然是用最短的時間做最高利益的事,可是「雷曼苦主」現在所做的,似乎是長期抗爭,卻不一定有結果,若非內心有百般冤屈,那來精神力量去堅持?
人人也說,香港人現在的「信心」是薄弱的。透過「雷曼事件」,可以看出「信心」薄弱的其中一個原因—原來我們的「信任」是可以給出賣的。
用「迷你債券」這名字去包裝「票據」再賣給不諳財技的銀行小存戶。那是怎樣的把戲?是否會因信任「債券」這個詞等於穩健的投資,就以為「迷你債券」只是買入的數額較小的「債券」呢?
香港政府、香港市民,甚至連金融業銀行界,素來也自誇我們的金融系統有多可靠。「可靠」是否等於不會游說顧客做危險的投資,甚至為了「跑數」而把投資產品亂石投林呢?越來越多新聞說是因為信了銀行職員的說詞才買下「雷曼迷債」。這刻,我們才知道,原來所謂可靠的系統,說穿了不過是假像,畢竟銀行不是你的親人,他們只會對你口袋裡的錢有興趣。
到金管局了。在小市民來說,年薪千多萬的高官,應該是有能力,有效率,有承擔的吧,可是越來越多新聞揭出了主事者的無能,連卸責的遁詞也顯得乏力,幾個做慣街頭鬥士的立法會議會一語就戳破。
左支右絀,是我眼前看到的特區管治。在上者根本虛虛浮浮,怪不得我們的信心這麼薄弱了。
曾幾何時,香港人其實也頗信任管治他們的人。這種信任變成了對官僚體系,對大機構的信任。不過,當這種信任,一次一次被利用,一次一次出賣,你再要我們信任,那得費十倍的氣力才可成事。
這不是一個沒有信心的年代,而是被信任出賣的時勢。
所以,唯有修身齊家,自求多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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